瑞茂通(600180) - 瑞茂通董事会议事规则
CCSCCS(SH:600180)2026-03-30 12:06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 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 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全体股东负责。证券部是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董 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设董事长1人,必要时可 以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职工人数在三百人以上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董 事会中的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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