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迈科技(0025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6年3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 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 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五条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应与年审会计师进行 沟通,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公司的业绩预告及其更正 情况(如涉及)、本年度审计重点等。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年报审计报 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