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迈科技(0025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 (一)公司全体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 第五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 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