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和材料(688503)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常 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王莉、葛晓鳞、單浩銓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1 (此页无正文,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 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签字页) 董事签字: | 王 | 莉 | | 葛晓鳞 | | 單浩銓 | | --- | --- | --- | --- | --- | --- | | 刘海东 | | | 敖毅伟 | | 李 浩 | | OKAMOTO | | KUNINORI | 李 | 宁 | 姚 剑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27 日 2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莉、葛晓鳞、單浩銓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