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和材料(688503)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聚和材料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建立常州聚和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更好地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 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效益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常州聚和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及公司董事会聘任且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市场水平相适应、与公司及个人业绩相匹配原则; (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管理责任、权限相契合;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契合原则,薪酬水平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协调;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水平与考核奖惩机制紧密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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