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0020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匹配;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 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