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300568)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公司会计政 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 下简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22 号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 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 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 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 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 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 22 号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 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