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000792) -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盐湖股份内部审计实行集中管控,内部审计部 门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向本 级党委、董事会负责,党委书记、董事长具体分管内部审计。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 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工作部署,有效推动青海盐湖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 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盐湖股份内部审计工 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 发挥内部审计在风险防范、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不断促进盐湖股份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和国资委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行业准则以及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盐湖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结合盐湖股份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盐湖股份及所属企业,是盐湖股 份及所属企业执行各项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开展内部审计工 作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所属企业直接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 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运营。它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