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鼎达(3015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 券交易所规则和《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 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信息 | | | --- | --- | --- | --- |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07 组织形式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月 日 1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