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6 年 3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与责任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积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提升公 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并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 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