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605499)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德师报(核)字(26)第 E00572 号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饮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报告")。 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东鹏饮料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发表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