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688595)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人, 分别为余进华先生、何晓雄先生、鲁文高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 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六条对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余进华先生、何晓雄先生、鲁文高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