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股份(688070) - 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作为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2025 修正)》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成 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纵横 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下简称 本次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