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300054)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DING LONGDING LONG(SZ:300054)2026-03-31 11:30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公司董事可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指不在公司 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 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由非执行董事及独立董 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 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董事的权利 公司董事享有下述权利: 1 (1)出席董事会会议; (2)及时获得董事会会议通知以及会议文件; (3)及时获得股东会会议通知并出席股东会会议; (4)单独或共同向董事会提出议案;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理顺公司管理体制,明晰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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