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30005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负责对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制定薪酬政策 的专门机构,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 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含义一致。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