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30005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DING LONGDING LONG(SZ:300054)2026-03-31 11:30

第一章 总则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 上市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的专门机构,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 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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