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300054)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作 为负责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对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相关事项进行研究 的专门机构,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公司章程 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含义一致。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3—5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