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30005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三条 投资的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第二章 投资的决策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为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在其 权限范围内,对各种投资做出审议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作出投资决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 动。包括股权投资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