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300054) -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和民主性,加强对非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的监督和约束,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包含《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