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30021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DFDRDFDR(SZ:300217)2026-03-31 11:30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坚持资产保值增值、企业价值最大化原则; 2、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责任、贡献程度等紧密挂钩的原则; 3、公司短期效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4、坚持推进薪酬分配的市场化、规范化;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 董事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对其进 行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可就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依照《公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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