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发展(002316) - 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24 号平安大厦 25 层 电 话:0411-82350022 邮编:116001 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议案的提出、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 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