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狮龙(605318) -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 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 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现行有效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法狮龙家居建 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