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30008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4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促进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 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广东创世 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有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