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科技(920809)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三月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达科技")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贵 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 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相关的文件和 资料。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一切原始文件、副 本、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有关文件的印章和签字均真实、有效,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均与正本或 原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