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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002061) - 2023 Q3 - 季度财报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 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 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 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适用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