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科技(603082) - 2023 Q4 - 年度财报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 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稳定股价预案所称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不应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45 / 223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