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莱(603987) - 2024 Q4 - 年度财报(更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五月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马璨、刘海涛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 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 3-1-1 |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1 | | --- | | 目录 2 | | 第一节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一、保荐人指定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