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30101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07 12:01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 作,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应披露信息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价格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 露的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 ...
利和兴(3010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07 12:01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 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 上市规则》《创业 ...
鲁银投资(600784) - 鲁银投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7 12:01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 要负责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向董事会 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 会研究确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 ...
鲁银投资(600784) - 鲁银投资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7 12:01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 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 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 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 三条规定的应 ...
鲁银投资(600784) - 鲁银投资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07 12: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鲁银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 其报告工作。董事会按照法定职权和《公司章程》科学民主 决策,促进经理层充分发挥作用,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 监督。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低于 1/3,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董事会、董 ...
鲁银投资(600784) - 鲁银投资公司章程
2025-08-07 12:01
鲁 银 投 资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2025年8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党的组织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 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 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 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山东省体改委(鲁体改生字[1993]第110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经国家工 商局核准,在山东省 ...
连城数控(835368) -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8-07 12:01
证券代码:835368 证券简称:连城数控 公告编号:2025-040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 股子公司连智(大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智智能")基于业务发 展的实际需要和资金需求,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以下 简称"工商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风险敞口人民币 1,000.00 万 元的综合融资授信业务,其以自有专利进行质押的同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 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 1 年。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 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 ...
新赣江(873167)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5-08-07 12:01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5-065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 | --- | --- | |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 |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 进行。 | 进行。 |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 |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 |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 |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 | |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 |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
新赣江(8731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07 12:01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5-092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7:制定《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新赣江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志晟信息(832171) - 关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项并取得证书的公告
2025-08-07 12:01
证券代码:832171 证券简称:志晟信息 公告编号:2025-046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收 到河北省通信管理局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 证编号:冀 B2-20190373。 公司本次资质增项是在原有业务种类(服务项目)及覆盖范围"国内呼叫中 心业务(河北)"的基础上增加了"信息服务业(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 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相应经营活动】"。发证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31 日,有效期至 2029 年 6 月 3 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取得,有利于公司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的陆续 开展,能够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便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 三、备查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项并取得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