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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000413) - 2018 Q3 - 季度财报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立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秋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高飞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18-12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 | --- | --- | --- | --- | --- | | | | | | 末增减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