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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规”岂能无视国法
688372V-Test(688372) 中国经济网·2024-10-17 22:56

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广东省珠海市一家公司被曝全员37天无休。疑似该公司工作群的群聊截图显 示,"没有加班费和调休,将根据员工对项目的贡献和解决问题的价值进行绩效评估"。 公司赶工,希望员工加班可以理解,但要遵循自愿原则,符合"多劳多得"这个最简单的道理。涉事公司 直接通知员工加班,员工哪有说"不"的权利?项目完成后,公司自然会有收益,辛辛苦苦的员工却连应 得的加班费都拿不到?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 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公司岂可无视法律?于情于理,该公司的所作所为都很不地道。 近些年,不少公司打着"有言在先""硬性之约"的幌子,制定"家规",倒逼员工加班。有的巧立名目,节 假日要求员工轮流值班,试图掩盖加班之实;有的打着"为你好"的名义,将运动步数、阅读时长、定位 打卡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计入绩效,借机克扣工资;有的让手下"把家当公司",还狡辩线上办公不算加 班……对于奇葩规定,员工颇有微词,公司却振振有词:这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应自觉执行,别人 无权插手过问,大有"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意思。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但家规万不可逾越国法。休假是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