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鸡”立法明确:未满十六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9月27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待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日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 责人就法规制定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电鸡"立法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记者了解到,该法规制定过程中,共收集各方立法建议超12万条,法规 55个条款作了100多处修改。《规定》共8章55条,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 放、充电等管理作了全面规定。如明确:骑"电鸡"有三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公 安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未满十六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明确个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处五 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经营者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最高处十万元罚款等。 广州"电鸡"数量仍以每月10万辆速度增长 自2021年11月广州电动自行车通行政策"由禁改限"以来,电动自行车数量呈井喷式增长,带来交通和安 全问题。 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根据市公安交警部门统计,截至2024年9月,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为540 万辆,目前仍以每天上牌约4000辆、每月上牌约10万辆的速度增长。 目前,电动自行车主要存在三个突出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