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ER HOLDINGS:现正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以收回目前以托管方式持有的全部4.1亿股代价股份
董事会谨此知会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目标公司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目标公司截至2021 年12月31日止3个财政年度取得累计溢利净额约1440万港元,低于目标溢利水平。因此,根据买卖协 议,承兑票据下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付款责任)须予终止,且託管代理无须向卖方发放任何代价股 份。此外,代价股份将根据託管协议归还公司,而公司、买方或彼等各自之代名人可在无须通知卖方或 取得卖方授权之情况下出售或处置代价股份(以其单方面认为合适之方式),并有权收取相关所得款项。 基于上文所述,公司认为买方在承兑票据下并无支付责任,现正採取合适的法律行动以(其中包括) 收回目前以托管方式持有的全部4.1亿股代价股份,并就违反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或担保责任向卖方及 担保人索偿。 (1)2000万港元以现金支付,作为签立买卖协议时的订金; (2)1.58亿港元于完成日期透过发行金额为1.58亿港元的承兑票据(可就目标集团达成目标溢利水平作 出调整)支付;及 (3)8200万港元透过配发及发行4.1亿股代价股份(可就目标集团达成目标溢利水平作出调整)支付, 而代价股份由托管代理持有,以待目标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3个财政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