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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 广西五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宁百货: 广西五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百货大楼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宁百货大楼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广西五坤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发 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内容 等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 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 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