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晶电子: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东晶电子: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 行。 解释第 18 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 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 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 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 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