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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P A G E 用的原则。 会计师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 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 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 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五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 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 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 相关内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