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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
300433Lens(300433) 证券之星·2025-03-27 14:28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发行 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标准守则》"和《企 业管治守则》,其中"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证券及期货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