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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603083CIG(603083) 证券之星·2025-03-28 13:25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根据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海剑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可 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 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