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 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大华在近一年审 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 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