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案例:“农资忽悠团”以氮肥冒充复合肥进村兜售
Xin Jing Bao·2025-03-31 07:17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司某等人销售不合格化肥,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焦 某将氮肥装入复合肥包装袋内冒充复合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共同犯罪中, 张某、司某系主犯,李某等人系从犯,对李某等人依法减轻处罚。焦某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退缴违法所 得,对其依法减轻处罚。据此,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 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司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 人焦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三万元;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等人有期徒刑五 年至二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对其中部分被告人宣告缓刑。 近年来,"农资忽悠团"成为一种常见的销售伪劣农资的犯罪形式,对农业生产、农资安全构成严重威 胁。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在2024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资忽悠团"违法犯罪活动,人民法院 发挥审判职能,对受理的此类案件依法从严惩处,形成打击合力。 最高法指出,"农资忽悠团"组织化程度高、欺骗性强,团伙内部分工明确、协作紧密,深入农村地区流 窜作案。犯罪团伙通过赠送礼品、免费吃饭等小恩小惠吸引农民参加"讲座",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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