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政旦志远内字第 2500018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s LLP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 电 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内字第 2500018 号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讯达 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