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草案)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三月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商务部《关于同意南通金飞达服装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 复》〔商资批(2006)2390 号〕批准,于 2007 年 1 月 8 日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经公司申请,于 2015 年 1 月变更为内资企业。公司在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6007370999222。 第三条 公司于 2008 年 4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00 万股,并于 2008 年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