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3、涉案的金额:1.39亿元、相关违约金及诉讼费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前期已根据会计准则对上述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全部坏账准备, 本次终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元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 院")《民事判决书》(2023)粤民终4178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一审诉讼的基本情况 1、一审诉讼各方当事人 公元公司诉与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乾公司")、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 纠纷案,公司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原告: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二: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粤01民初1434号】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