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精装: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