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待遇能“钻空子”吗?法院一纸判决给出明确答案
Xin Jing Bao·2025-04-01 09:16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 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 下的罚款。 新京报讯(记者吴梦真)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政案 件。被告人因伪造材料获取社会保险待遇,最终被要求依法返还。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某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作为申报单位,向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张某的特 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该局经审核作出《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后该局接到张某涉嫌档 案造假、违规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举报,经调查后认为张某存在欺诈骗保违规情形,进而作出《违 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告知如下:1.自即日起撤销对张某作出的退休审批表核准手续;2.2023 年8月起停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请在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违规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尽管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是办理退休的申报主体,但张某是使用伪造材料获益的主体,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的相对方应当为实际获取社会保险金的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