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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0713FENGLE SEED(000713) 证券日报·2025-04-01 22:47

致: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委托,就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 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 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 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