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 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 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及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适合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 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 序、有效开展,保证了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