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电话/Tel.: 010-50867666 传真/Fax: 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 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 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昆明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康达股会字【2025】第 0058 号 法规")及《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会议的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议案和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和决议,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刊登的公 告、以及本次会议参会股东登记文件和凭证资料等,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