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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生物: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荣昌生物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688331REMEGEN(688331) 证券之星·2025-04-02 13:5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之法律意见书 致: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 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 司于 2025 年 4月 2 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限公司章程》;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执行董事的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