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利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金融纠纷调解制度完备精细
Bei Jing Shang Bao·2025-04-03 09:35

《意见》的制定发布,是金融领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取向的重要举措, 是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的现实需要,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 感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利用3年时间,夯实金融纠纷调解各项工作基础,拓展金融纠纷调解功能作用,提升金 融纠纷调解工作整体效能,基本实现金融纠纷调解制度完备精细、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规范专业、金融纠 纷调解渠道畅通高效、各方参与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主动充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的工作 格局。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部门,推动《意见》各项要求落地实施,助 力金融领域纠纷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提升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专业化法治化水平,为进一步健全金融 领域社会治理体系、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据悉,由金融监管总局牵头负责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其他金融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范围和所监管领域 消保和投保工作实际开展工作。在本意见框架下,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可结合自身领域实际制定具体工作 方案。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4月3日,来自金融监管总局官网信息,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 神,进一步健全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