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关于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康达股会字 2025 第 0075 号 二〇二五年四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康达股会字 2025 第 0075 号 致: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春一东离 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